當有人指責你「你沒有同理心」時,只是代表你和他支持的不同。
他們常以自己的想法為準則,甚至代替他人被冒犯,
為了獲得正義使者的優越感,而一股腦地任意批評。
很多有關「感受」的事情,只要當事人並沒有覺得不適,
而且也沒有犯法的話,旁人其實就沒有立場說什麼了。
許多人習慣以自己的「感受」作為是非對錯的準則,
但是,這個社會不是這樣運作的;
你們不是皇帝,世界也不是以你們為中心。
感受不好,不能成為認定對方有罪的依據。
感覺做為一個主觀體驗,本來就是相對的,
不同的用詞、稱呼、語氣對每個人的傷害程度都有異。
而真正的同理心,在於理解其中的差異,而非強制統一。
如此一來,才能避免將個人感受無限上綱,
創造一個更包容的交流空間。
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