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到不舒服就是對方的錯?停止用「情緒勒索」定義是非,找回理性的溝通邊界

現代很多人會把感受拿來決定對錯,只要感到不舒服,就等於對方有錯。

感受本身沒有對錯,只有存在或不存在,它不能是衡量對錯的唯一標準。

如果總是用感覺來定義對錯,那只能代表你還沒有長大,還貪圖著那份可以任性的特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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